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中文版 | ENGLISH |
天津市东丽区天钢一期D地块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北至海河东路,南至海河,西至龙宇路,东至冯口村,地块调查面积78743.68m2;天津市东丽区天钢一期E地块,东至龙宇路,南至海河,西至月牙河,北至海河东路,地块调查面积93322.3m2。
该地块经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报告显示这两个地块土壤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要对部分区域的土壤进行修复,天钢一期D地块修复指标为苯并[a]芘,最大修复深度为4.5m;天钢一期E地块修复指标为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和二苯并[a,h]蒽,最大修复深度为6.5m。地下水不需要修复。
2023年12月,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华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土壤治理工程效果评估工作。我公司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与效果评估监测的基础上完成了《天钢一期D地块、天钢一期E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的编制。
依据治理方案总的技术要求,整个修复效果评估主要针对污染土壤基坑清挖效果、污染土修复效果、二次污染防治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通过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施工总结报告、监理总结报告、以及施工过程资料、相关图件等文件进行审核,并经现场踏勘和采样检测,得出以下结论:
(1)该工程根据《天津市东丽区天钢一期D、E地块污染治理方案》中确定的目标污染物、修复范围及规定的修复工艺和技术线路完成了修复施工工作,内容完整,施工过程规范。
(2)根据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总结报告,结合修复单位和环境监理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检测报告结果分析,该工程施工过程在大气环境、噪声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方面,采取了有效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监测结果表明,修复过程中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群众投诉,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有效。
(3)原地异位化学氧化修复达到了《治理方案》中降低污染物浓度的目标;基坑清挖范围和深度达到《治理方案》中的要求,回填清洁土满足建设用地一类筛选值标准以及园林绿化要求;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本地块的修复目标值,说明修复过程未对其他清洁区域造成影响;树木移栽区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要求,说明树木移栽过程未对树木移栽区造成影响。地下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清洁土覆盖达到了阻控污染源的目的,在确保完好无损的现有利用情景模式下,基本阻断了环境中敏感受体受到污染暴露的可能性,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本项目已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完成了该地块修复及风险管控相关工作,满足未来规划用地性质的环境质量要求,在现有条件下可以实现安全利用。
相关新闻
2024-12-23
2024-12-23
2024-12-19
2024-12-19
202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