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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土壤治理修复目标值............................................................................. 4
3.1.3 土壤修复范围及工作量......................................................................... 4
4.4 水泥窑协同处置方案.................................................................................... 7
4.5.2 工艺设计和技术参数............................................................................. 8
4.6.2 工艺设计和技术参数............................................................................. 9
河东区成林道天药集团西侧地块位于天津市河东区靖江路东侧,土地使用权人为天津市河东区土地整理中心。地块四至范围为西至红星路辅路,南至成林道,东至天药集团地块,北至大通花园。地块历史上为天药集团,现状为空地,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公园绿地(G1)。
根据《河东区成林道天药集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报告》和《河东区成林道天药集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风险评估报告》,结合后期地块未来规划及修复条件,考虑业主对用地安全及工期要求等,本场地内污染区域需要针对土壤中镍、三氯甲烷、二氯甲烷、苯开展修复治理工作。
本地块土壤中重金属修复范围 2785.8m²,修复方量 13244.1m³。VOCs修复总面积6631.1m²,修复总工程量 88565.0m³。各指标合计(不含交叉范围),土壤修复范围平面面积7608.79m²,土壤修复工程量97117.59m³。
本地块采用从严修复的“基于污染源清除或削减的修复策略”模式进行修复。0-8m镍和VOCs复合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0~16.0m VOCs污染土壤先采用全深度原位化学氧化技术(高压旋喷工艺)降低地块风险,再采用搅拌技术修复。
天药集团西侧地块的修复工作与天药集团地块同时开展,天药集团地块土壤外运会对西侧地块的原位修复工程进度造成影响,因此,本地块修复预计工期为29个月。
河东区成林道天药集团地块(以下简称“天药集团地块”)位于河东区,西至红星路辅路,南至成林道,东至建新路,北至大通花园,天药地块1939年-2005年为天津制药厂,生产产品以激素药物类为主,后续醋酸可的松、地塞米松氟轻松、倍他美松等一系列产品试制成功;2005年搬迁,构筑物未拆除,2013年开始逐渐被拆除。2013年-2021年12月,天药地块周边区域进行地铁建设临时占用西侧及南侧部分区域。2016年3月-2018年1月,原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该地块开展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原调查面积约8.7万m²。2021年6月-9月,为满足 2021 年底实现地铁 4 号线通车的要求分割了部分区域作为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工程成林道站附属工程项目地块,独立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作,另外由于临时导行路西侧增加805m²。2022年9月-2023年3月,华测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对天药地块开展补充调查和风险评估。
地块拆分:天药集团地块修复责任单位为天津津龙湾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在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地块未拆分,根据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东西两个区域污染相互独立,并且西边污染区域深度相对较浅,且没有地下水污染,治理周期短。因此为了加快地块开发进度,将天药集团地块拆分为河东区成林道天药集团地块和河东区成林道天药集团西侧地块。
地块位于天津市河东区靖江路东侧,面积 26242.6265m²。
该地块四至范围为西至红星路辅路,南至成林道,东至天药集团地块,北至大通花园。地块面积 26242.6265m²。
地块周边 800m 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住宅、医院和学校。
地块现状基本为空地,长有杂草和树木,地块四周有围挡,封闭管理。
目前,燃气管线、电信管线、雨水管线、地下电缆、地上电缆已切改完成停止使用。各种地下管线埋深约 0.5~2.8m。
西侧已建成成林道地铁站 A口,地块西南角有 1 个地铁通风亭。踏勘过程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未发现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未发现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未发现排水明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
根据《河东区 02-09 单元 05 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规划图》,天药集团西侧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公园绿地(G1)。
土壤需要修复的污染物有4项,其中重金属类污染物为镍,有机类污染物为三氯甲烷、二氯甲烷、苯。
土壤修复目标值如表 3.1‑1所示。
表3.1‑1土壤污染物修复目标值
序号 | 污染物种类 | 修复目标值(mg/kg) | 参照标准 |
1 | 三氯甲烷 | 0.3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
2 | 二氯甲烷 | 94 | |
3 | 苯 | 1 | |
4 | 镍 | 183 |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的土壤风险控制值 |
土壤中重金属修复范围2785.8m²,修复量13244.1m³。工程量、修复范围等信息见表 3.1‑2。
表 3.1‑2重金属土壤修复范围及工程量
序号 | 编号 | 修复面积(m²) | 修复深度(m) | 修复方量(m³) | 修复指标 |
1 | J02 | 1015.7 | 0~4 | 4062.8 | 镍 |
2 | J03 | 331.0 | 4~8 | 1324.0 | |
3 | J04 | 827.2 | 2.2~8 | 4797.8 | |
4 | J05 | 611.9 | 0~5 | 3059.5 | |
合计 | 2785.8 | - | 13244.1 | |
VOCs(三氯甲烷、二氯甲烷、苯)修复总面积6631.1m²,修复总工程量88565.0m³。0-16m工程量、修复范围等信息见表 3.1‑3。
表3.1‑3VOCs土壤修复范围及工程量(0-16m)
序号 | 编号 | 修复面积(m²) | 修复深度(m) | 修复方量(m³) |
1 | V5 | 4906 | 0-16 | 78496.0 |
2 | V26 | 1151.9 | 1.5-8 | 7487.4 |
3 | V27 | 412.5 | 2.2-6.9 | 1938.8 |
4 | V28 | 160.7 | 0-4 | 642.8 |
合计 | 6631.1 | - | 88565.0 |
综上,土壤中重金属修复范围2785.5m²,修复量13244.1m³。VOCs修复总面积6631.1m²,修复总工程量88565.0m³。
各指标合计(不含交叉范围),土壤修复范围平面面积7608.79m²,土壤修复工程量97117.59m³。
土壤关注污染物包括镍、三氯甲烷、二氯甲烷、苯,其污染程度如下表所示。
表 3.2‑1土壤关注污染物及最大浓度统计(mg/kg)
序号 | 污染物 | 最小超标深度/m | 最大超标深度/m | 最大浓度 | 筛选值 | 管控值 | 超过管控值 |
1 | 镍 | 1.8 | 6.0 | 307 | 150 | 600 | - |
2 | 三氯甲烷 | 4.0 | 12.0 | 2710 | 0.3 | 5 | 是 |
3 | 二氯甲烷 | 12.0 | 14.0 | 364 | 94 | 300 | 是 |
4 | 苯 | 6.0 | 4.0 | 3.5 | 1 | 10 | - |
第一阶段:场地平整及修复设施建设。进场后先进行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处置及管线勘探工作。第二阶段:0-16m有机污染土壤采取原位化学氧化施工,包括原位降风险氧化施工,原位氧化搅拌及验收。重金属污染土壤清挖在有机污染土壤修复完成后展开,开挖后重金属污染土壤外运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第三阶段:阶段性验收。原位化学氧化修复完成后进行原位验收;开挖后重金属区基坑监测验收。第四阶段:修复效果评估。修复施工结束后,对修复效果进行效果评估,主要包括0~16m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潜在二次污染区是否污染调查验证。
1、放坡支护
针对J02基坑开挖采用一级自然放坡,考虑外基坑边缘工程车辆行车相对密集,需加强边坡稳定性,0~4.0m基坑坡度系数按1.0放坡,坡面覆盖彩条布。
2、钢板桩支护
针对J03、J04、J05区基坑开挖采用U型钢板桩支护,J03、J04区开挖深度为8.0m,J05区开挖深度为5.0m,采用400×170,L=18m U型钢板桩支护,钢板桩支护长度为217m,需要550根。
表 4.3‑1深基坑支护概况列表
基坑名称 | 桩顶高程(m) | 基坑深(m) | 基坑长(m) | 基坑宽(m) | 支护方式 |
钢板桩支护 | +2.000 | 7.0 | - | - | L=18m U型钢板桩支护 |
根据风险评估报告,降水面积为基坑面积,本次降水量计算设定为:稳定水位埋深为2m,降水深度为4-8m,给水度按0.07计。经计算,本地块抽出处理的地下水约为757.1m3。工程量统计如下表所示。
表 4.4‑1地下水抽出工程量统计表
基坑编号 | 基坑面积 | 降水深度 | 工程量(m3) |
J02 | 1015.7 | 4 | 142.2 |
J03 | 331 | 8 | 139.0 |
J04 | 827.2 | 8 | 347.4 |
J05 | 611.9 | 5 | 128.4 |
合计 | 757.1 m3 |
本项目降水井井间距为25m,本地块共布设降水井5口。
针对地块0-8m镍及复合污染土壤采用异位-异地处置修复模式,选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污染最大深度8m,总面积2785.8m²,污染土壤方量13244.1m³。具体工程估算如下表所示。
表 4.5‑1 协同处置修复范围及工程量
区域 | 污染物 | 污染深度(m) | 污染范围(m²) | 工程量(m³) |
J02 | 复合污染 | 0-4 | 1015.7 | 4062.8 |
J03 | 镍 | 4-8 | 331.0 | 1324.0 |
J04 | 复合污染 | 2.2-8 | 827.2 | 4797.8 |
J05 | 复合污染 | 0-5 | 611.9 | 3059.5 |
合计 | 2785.8 | 13244.1 |
本地块污染土壤的水泥窑协同处置修复技术需在已建成的水泥厂进行,其相关设施技术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2013)的相关要求,以污染土壤的添加量为4%计算,其污染土壤的处置能力和相关的生产条件均需满足本地块污染土壤的要求。
针对地块VOCs污染土壤采用原位旋喷水解的修复技术,污染最大深度16.0m,污染土壤方量88565 m³。采用高压旋喷工艺进行修复,施工中一般分为两个工作流程,即先钻后喷,再下钻喷射,然后提升搅拌。
表 4.6‑1 原位化学氧化修复范围及工程量
序号 | 修复指标 | 编号 | 修复面积(m²) | 修复深度(m) | 修复方量(m³) |
1 | VOCs | V5 | 4906 | 0-16 | 78496 |
2 | V26 | 1151.9 | 1.5-8 | 7487.4 | |
3 | V27 | 412.5 | 2.2-6.9 | 1938.8 | |
4 | V28 | 160.7 | 0-4 | 642.8 | |
合计 | | | 6631.1 | | 88565 |
本地块中污染土壤采用高压旋喷注射工艺进行修复,预计氢氧化钠添加比例为5%,预计加药量为7971吨。
1、高压旋喷注入点布设
高压旋喷注入点设计采用梅花形(正三角形)方式布点,相邻注入点的扩散半径之间有15%左右的搭接,保证注射药剂覆盖所修复土壤/地下水所有范围。
2、高压旋喷注入参数
高压旋喷技术的工艺参数主要有注浆压力、喷嘴直径、提升速度和旋转速度,这些参数与高压旋喷技术的有效作用直径和混合效果有着巨大的关系。根据其他项目施工经验,提升速度设定为10cm/min,动态螺距1~2cm/r。
表 4.6‑2高压旋喷机械施工技术参数
施工参数 | 技术要求 | 备注或说明 |
注射压力 | 35 MPa | 根据地层调整,保证施工安全 |
气泵压力 | 0.3-0.7 MPa | —— |
提升速度 | 10 cm/min | 根据药剂投加比调整 |
注浆速度 | 15-200 L/min | 根据药剂投加比及配置浓度调整 |
钻孔偏差 | 小于5 cm | 由于障碍物钻孔偏离较大幅度,需详细记 录 |
垂直度 | 不大于1.5% | 肉眼观察不得倾斜,保证垂直度的要求 |
对于本地块0-16mVOCs污染区域采用搅拌技术修复治理。在旋喷水解后分0-4m、4-8m、8-12m、12-16m四层进行搅拌修复。
VOCs污染土拟采用强力搅拌钻头进行充分搅拌施工。
(1)设计要求
本设计采用挖掘机搭配强力搅拌钻头,药剂采用过硫酸钠,药剂掺入量不小于土的天然质量的0.5~2%。
(2)药剂用量的核算
本次过硫酸钠加药比例为3%,预计加药量为4783吨。
影响搅拌法修复效果的关键技术参数包括:污染物的性质、浓度、药剂投加比、土壤渗透性、氧化还原电位、pH、含水率和其它土壤地质化学条件。
本方案关键参数在于过硫酸钠的使用,需结合项目高压旋喷注入氢氧化钠效果、污染土搅拌后氧化效果,及调整过硫酸钠氧化药剂的配比及浓度。
表 4.7‑1药剂的配比及浓度
序号 | 参数名称 | 建议参数值 | 备注 |
1 | 养护时间 | 3天 | |
2 | 日处理量 | 300~600 m3 | |
3 | pH | 9-12 | |
1、监测点位布设
本项目于场地上风向布设 1 个对照点,下风向布设 2个监控点,施工场地内布设 4 个监控点,场地周边敏感点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布设8个监控点,总共布设 15个监测点位。
2、控制标准
本项目修复过程中场地周边敏感点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1、监测点位布设
根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的要求,监测点位布设在污水处理站总排放口及场区总排口,共布设 2 个监测点。
2、控制标准
本项目中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经检测合格后拟全部排入市政管网。
1、监测点位布设
本项目在每个敏感区域布设1个监测点位,一共布设8 个监测点位,每个监测点位置设在施工场界外1 m,高度1.2 m以上的噪声敏感处。
2、控制标准
按照施工期间的环保要求,治理过程中厂界噪声排放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周边敏感居民监测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场地内恶臭监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场地内施工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检测,另一个是场地内修复车间及设施废气排放口的有组织排放检测。
(1)恶臭监测布点方案
1)恶臭有组织排放监测布点方案
本项目修复功能区,所有修复车间设施均配套有 1 套废气处理系统,1套污水处理系统,按照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相关要求,每套废气处理设备排放口设置 1个有组织排放监测点位。
2)恶臭无组织排放监测布点方案
根据污染区分布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布点方案在污染场地西南上风向设置1 个背景监测点,布点方案在污染场地东北下风向设置 3 个监测点,在场区周边居民密集,设置9个空气采样点作为敏感监控点,施工期间在场地中间附近依次设置 2 个监控点,共设置15 个场地的恶臭监测点。采样点位设置距地面 1.5~2.0 m。
(2)定期检测监测
1)场地内有组织排放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相关要求,原则上外排口监测点位最低监测频次按照下表执行。
表 5.4‑1有组织排放监测指标的最低监测频次
排污单位级别 | 主要排放口 | 其他排放口的监测指标 | |
重点排污单位 | 月-季度 | 半年一年 | 半年一年 |
其他非重点排污单位 | 半年一年 | 年 | 年 |
鉴于本属于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施工工期较短,单地块周边敏感目标较多,需要适当增加监测频率,本项目按照1 次/月的频率进行周边恶臭有组织排放监测。
2)场地内无组织排放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相关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较重的污染源,无组织废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其他涉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污染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由于本项目属于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施工周期短,施工周边环境较为敏感,需要适当加强项目周边恶臭环境监测,本项目按照施工前后各 1次,施期间 1次/月的频率进行周边恶臭无组织排放监测。
根据本地块修复方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并以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机械设备,合理地进行资源分配,对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合理安排。
1.第一阶段
修复前期准备工作需要29个自然日;临水、临电、排水接入、出入口开门需要50个自然日,深基坑评审及地保施工评估审批需要55个自然日;办公区临建建设需要26个自然日;水处理区及临时道路建设、环保设施建设需要29个自然日。
2.第二阶段
原位氧化施工需要60个自然日;土壤验收需要15个自然日;重金属开挖外运处置需45个自然日;基坑检测验收需15个自然日;基坑回填需20个自然日。
3.第三阶段
土壤修复效果评估需要60个自然日。
以上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间存在重叠,综合考虑各阶段修复时间,预计污染土壤的修复时间2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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